10月25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1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县检察院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工作情况。
会上,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德明受党组书记、检察长钟益民委托,向会议简要介绍了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背景、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具体汇报了司法改革以来,县检察院在“强化思想引领,形成改革共识”、“加强制度设计,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体现规范公正”、“改革办案组织,划分岗位职权”、“落实司法责任,完善考核监督”等五个方面的主要做法,并实事求是地阐述了县检察院在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听取县检察院的报告后,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检察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审议意见和建议。随后,陈德明副检察院进行了表态发言,表示将深刻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严格按照上级部署,正确把握改革方向,从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司法改革、抓好整改落实三个方面作出努力,通过全面履行法律监督各项职责,为嘉善建设成为全面小康社会标杆县作出新的贡献。
来源: 县检察院 周倩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