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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明主任在常委会第3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2017-05-27 15:27:25

(2017年5月26日)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同志们:

本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我县城市综合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6年度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会议各项预定任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进程突飞猛进,城市发展带动了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近年来,“城市病”现象越来越突出,城市内涝、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管理粗放、应急迟缓等问题越来越突出,这些给市民工作和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和困扰,直接影响群众获得感。对于这些越来越紧迫的问题,从中央到地方都给予了高度重视。2015年年底,在时隔37年之后,中央再次召开了城市工作会议,把这项工作上升到中央层面进行专门研究部署。

从我县城市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政府和相关部门在推进城市发展上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并且在积极应对各类“城市病”的同时,进一步推动管理和服务能力的不断提高。但是,不可否认,我县在城市工作上,特别是城市综合管理方面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难题顽症和薄弱环节,急需要补齐、补好这块短板。县人大常委会将这一议题列为今年监督工作重点之一,也是基于更好地助推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落实,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的普遍关切,更好地适应建设“美丽嘉善”的现实需要。

今天会上,大家对这项工作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针对一些存在的历史欠账和短板问题,意见提得很具体、很客观,找准了问题症结、列出了建议措施,讲得都非常好。会后,请相关工委和办公室的同志做好梳理汇总,归纳到审议意见中去,也请政府及相关部门充分重视,认真做好落实工作。下面,我就结合大家的发言,再简要地讲四点意见。

一、城市综合管理要注重系统性,做到科学统筹

城市综合管理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我们不能光盯牢管理和服务这两项主要工作,更要跳出这一范畴来统筹做好这项工作。首先,要把握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城市内涝、排污难等一系列问题日益凸显,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城市负荷量超出了以城市基础设施为主要标志的城市承载力造成的。当前,国家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推进生态红线保护和海绵城市建设等重大生态战略,政府要抓好这一契机,研究解决我县城市本身系统性和结构性问题,科学规划城市发展,使城市化发展的需求与承载力相适应、相协调;其次,要多在前端施力。城市工作有规划、建设、管理三道程序,如果规划、建设不符合现实需求,到管理这一步,事实上只能通过末端治理来扭转局面了,效果往往是无法令人满意的,成本也非常高昂。调研报告中提到的停车难、行车难以及废品收购站屡禁不止等问题都是这个因素所造成的。前端的工作没有做好就必然导致城市综合管理面临“没有办法阻止,但又不能不管”的困境。对此,还是要进一步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做到建管并重,从源头上消除城市综合管理的一些瓶颈问题;第三,要做到规划布局多留白城市规划、建设上要在一定区域适当留出一些空白的地方和预留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要清醒地认识到不论哪一个时期的规划都有其历史局限性,不能把规划做得太满,要为应对今后城市发展中的不可预见因素留下空间,为城市的建设发展留下回旋余地,只有这样,才能有效解决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各种新问题、新矛盾。

二、城市综合管理要注重协调性,完善体制机制

要进一步完善城市综合管理统筹协调的体制机制,根据中央、省委文件精神和改革的实施路径,不断完善体制机制,要注重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县级层面要统筹协调。在审议讨论的过程中,许多同志也提到了顶层设计要重视要加强的问题,关于顶层设计缺陷问题,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召开后,这个问题也被提上议事日程,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立法呼声日益高涨,特别是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相关代表建议也比较集中,通过立法来解决城市综合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当然是治本之法,但这是需要一个过程的。对于我们基层县一级来说,一方面,要积极向上沟通,反映突出问题,配合上级做好立法调研。另一方面,也要在现有的法律法规和体制框架下,深化改革做好科学安排,特别是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议事决策、统筹协调方面,要进一步强化县级层面的统筹协调,形成一套在发现问题、处置问题、协调推进、监督考核上更有效、更有力的机制;二是执法部门要下移重心。无论是从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还是上海等周边地区“网格化”、“大联动”模式取得的成功经验来看,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和执法事项属地化管理将是城市综合管理的一个必然趋势。上周,县委召开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了县级机关部门派驻镇(街道)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和规范网格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这是对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的具体贯彻落实。在此项工作当中,在保证改革方向不偏,改革任务落实不打折的前提下,要使我县的城市综合管理体制改革精准对接发展需求,切实对照嘉善城市管理的实际,构筑好新的条块关系,加强执法力量下沉后的后续管理,注意执法人员积极性的保护,并特别是相关职能部门要将工作重心及时转变到对基层站所的指导、培训、监督等方面上来,镇(街道)也要完善好下沉人员队伍的管理机制,真正做到管理到位;三是职能部门要协调联动。要进一步加大整合力度,把好源头管理关,切实按照“最多跑一次”的审批改革精神,优化审批流程,强化部门协调。在多头分段管理、交叉分散执法的问题上,要在明确各自职责的基础上,强化协调联动机制,现实协同管理,打破城市综合管理中部门分割、行业分散的格局限制,要切实解决好联动不畅协调无力、职能分割统筹不够、职责不清监督不力等问题,努力形成协调统一的综合管理格局。

三、城市综合管理要注重精准性,提升整体效果

这里要说的是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是通过科技手段实现的精准化、精细化管理。二是对群众需求的精准对接、积极回应。要解决好“城市病”各类病症,除了在转变理念、完善体制体制上下功夫以外,还要转变粗放的管理模式,以科学的思维,主动适应、把握城市发展规律,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探索智慧城市建设,实现城市精准化、精细化管理和可持续性发展。比如,我们已经在开展的数字城管、智慧交通、智慧水利等,实际上就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通过城市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信息高度共享,达到协调联动、快速反应和精准管理的目的。对此,还是要继续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深化数字城管等工作,不断提高部门智能化程度,加强部门间管理资源整合。同时,借鉴一些城市先进经验进一步探索建设综合性城市管理平台,整合交通、人防、公安等部门的视频监控等信息化资源,切实提升公共管理和综合服务的效能。除了转变管理模式、运用科技手段以外,城市综合管理要提升整体效果更需要有以人为本的情怀,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管理和服务都是手段,目的是要使城市综合管理的成果造福群众,如果管理和服务与群众需求不匹配或不适应,群众的感受度、满意度自然也不会高。比如在群众出行问题上,公交线路的安排和站点覆盖还是存在一些不合理的现象和不方便的地方,群众选择公交出行意愿不高,也是导致群众感觉出行不便、交通拥堵的原因之一。对此,要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民众关切问题为路径,以满足民众需求为目标,突出民生问题、突出重点难点,对群众的需求和“急难愁盼”的问题要积极回应,有针对性地做好管理工作,提供更优质、人性化的服务。同时,也要理解群众的合理诉求,对于暂时较难解决的问题,也要主动释放群众期待的信息,积极争取群众理解,正确引导好社会与群众的预期。这样才能使城市管理更有精准度、更有实际效果,也使我们的城市更有温度、更加和谐。

四、城市综合管理要注重社会性,推动多元共治

当前社会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和矛盾凸显期,光靠政府部门显然是解决不了城市综合管理中所有问题的,需要通过政府、群众、社会组织等各方的协调、沟通、合作,形成多元共治的格局,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一是要夯实城市管理文明的社会基础。要努力提高群众法治素养和文明意识,拓宽城市综合管理法规、标准的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促使群众形成良好的道德素养和社会风尚。要充分发挥全媒体时代的舆论导向作用,利用各类平面媒体和数字媒体进行舆论监督和引导,弘扬正能量,消除负能量;二是要继续推进市场化运作。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也是城市发展的一个趋势。比如这两年摩拜等共享单车的兴起就是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撇开停车管理方面的问题,它的出现为一些城市缓解交通拥堵、满足群众短途交通需求方面提供了一个创新的解决方案,分担了政府优化公共交通体系方面的负担,实现了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共赢。在今后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当中,可以充分利用市场机制,调动城市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推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便民服务等方面的市场化运营,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三是要提高城市管理公众参与度。当前,城市管理当中光靠政府自上而下的管理,往往使政府在一些问题的处置上处在末端治理的被动地位,导致管理成本高、效能低。比如在物业管理问题上,群众维权意识强,但真正参与并履行义务的主动性却又不高,我县建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仅53个,且超过1/3是处于瘫痪的,没有真正发挥出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协调、自治作用。在这方面,还是要提高公众自治和参与的意识,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治理,支持培育社会组织发展,拓宽公众参与途径,搭建更多的多元化社会参与平台,并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好作用,努力实现共治共管模式创新和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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